要债讨债公司分享: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?

要债讨债公司分享: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?

有网友咨询问: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??今天巨鑫讨债公司小编小编就给大家一一解答。

欠钱到期不还,并且转移了财产的,可以起诉到法院,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,涉及到对方转移财产还可能构成诈骗罪,法院可以要求对方强制支付处理,具体情况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到法院进行认定。

一、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?

可以起诉到法院,由法院判决处理,对于拒不还款的,可以申请强制执行,另外对于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,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。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以及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

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,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。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。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,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,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。

二、欠钱不还的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?

1.法院受理。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,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撤销或者改正;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

2.申请复议。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,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,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,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。

执行过程中,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;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案外人、当事人对裁定不服,认为原判决、裁定错误的,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;与原判决、裁定无关的,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3.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。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,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,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,逾期不履行的,强制执行。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有可能隐匿、转移财产的,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。

4.采取强制措施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,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。执行完毕后,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,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。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: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;扣留、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;查封、扣押、拍卖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;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;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。

对于当事人欠钱不还的行为,是涉及到侵权的行为,可以按照欠钱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,特别是涉及到故意欠钱不还的,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,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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