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鑫收账公司为你解答:《三十而已》王漫妮催讨货款报警能有用吗?
最近,《三十而已》太火了,如今,剧情过半,王漫妮重回上海,在巨鑫收账公司做了一名应收专员,工作进展的如火如荼,讨债公司发现里面有个情节,王漫妮催收货款选择报警,那么问题来了,催收货款选择报警有用吗?
解答问题:
王漫妮催讨货款报警能有用吗?
讨债公司为你解答:
拖欠货款拒绝归还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,对于民事纠纷的争议管辖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,公安机关是无权管辖的。所以即便报警,公安也不会受理,会告知依法去法院起诉,电视剧中这个剧情较为真实,警察最多帮你进行思想教育,如果老赖还是选择赖账也毫无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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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债公司为你解答:
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,讨债公司推荐以下几条法律途径,可供选择:
1、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。
债权人起诉时,应当到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。
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借贷关系存在,符合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立案受理条件,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债务人下落不明的,法院受理后一般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限届满,债务人仍不露面,法院对借贷关系明确的,经审理后可作缺席判决,判决生效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只要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仍可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等财产的办法,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。
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:"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
"同时规定:"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"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,根据有关规定,您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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