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鑫讨债要账公司为你解答:公司之间的三角债该如何解决?
在设计关于“三角债”的最优解的过程中,经济学家们已提出了三种解:
(1)成立一个“清债中心”;
(2)把债权转化为股权;
(3)改革资金市场,建立正常的惩罚制度以确保商业信用的发展。这三个解法,都有一定的道理,但都有需进一步澄清的必要。
三角债首先,经验事实表明:成立“清债中心”,并不必然会解决“三角债”,我们仍然应当弄清,在什么条件下,“清债中心”可以有效地解决“三角债”?
其次,把债权转化为股权的建议,可以使部分债务锁链迅速消失,但如全社会都采取这种解法,要账公司总结则会产生两个问题:
(1)对于净债权公司来说,其出借债务的决策并不等于投资决策,如让债权转化为股权,会引起资源误置,因出借债决策与投资产权决策应遵循不同的规则与约束;
(2)变债权为股权的方案并不能缓解流动资金被占用的问题,要账公司发现“三角债”中被拖欠的款项大量是商业信用,占用的主要是公司的流动资金,因此,一旦债权转化成了股权,净债权公司仍然没有得到其急需的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生产。
第三,改革资金市场与建立惩罚制度的解法有赖于公司制度的真正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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